《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2022年第11号)
-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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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药监局
为了促进与指导申办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对中心化监查的实践与应用,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2年1月18日
附件 | 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