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法定假期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中秋节放假做出如下安排:
一、 放假时间为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5日(星期日)共三天,与周末连休,不需要调休。
二、 中秋节发放节日福利费600元(已提出离职的同事不予发放)。中秋福利将随九月工资发放,无需填写报销单。
三、 请公司员工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有序。
四、 请公司员工保持节假期间的通讯流畅,以便公司工作需要。
五、 在节假日外出期间,请大家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愉快的度过假期。
特此通知!
人事行政部
二零一九年九月九日